2016. 6. 19.

安商洪聖三位壹體



聖經見證耶稣位臨有3種形象。兩千年前初次位臨的初臨,還有關于再臨的預言,最後預言了關于降臨的部分。
對初臨的問題是誰都知道的內容,但是對再臨和降臨的部分卻不是明確的知道。
帖撒羅尼迦後書1:7-10 “也必使妳們這受患難的人,與我們同得平安。那時,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,要報應那不認識神,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稣福音的人。他們要受刑罰,.....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。” 
賽66:15 “看哪,耶和華必在火中降臨,他的車辇像旋風,以烈怒施行報應,以火焰施行責罰。” 
聖經把基督將施行責罰的審判主的立場表現爲降臨。許多基督徒們認爲‘基督以審判主來臨的叫再臨’,但是上帝以明確的證據教導我們關于審判主(火中降臨)的內容不是指再臨而是指降臨。
那麽,必須要知道指第二次來臨的‘再臨’是蘊含著什麽含義。
使徒保羅在希伯來書上見證:
來9:27-28 “基督既然壹次被獻......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,並與罪無關,乃是爲拯救他們。"
即,以救主的立場來臨的基督的模樣就是再臨。那麽,審判主的降臨和爲拯救而來的再臨的目的分明是不同的。
因此,關于爲拯救而來的再臨的內容徹底被蒙住,許多基督徒們誤認爲爲審判而來的降臨就是再臨。再臨降臨的目的和模樣是不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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