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的教會(安商洪上帝,母親上帝)信奉安商洪上帝驗證與我們的耶路撒冷母親上帝
上帝的教會(安商洪上帝,母親上帝)遵守安商洪上帝帶來的安息日上帝的誡命
出生在世上的所有人都會面臨一死。爲什麽不能永遠活著,在走過有限的人生路之後只能成爲死亡的奴隸呢?
聖經告訴我們這都是罪的結果。 人生因爲犯了罪不能走永生之路。爲了獲得永生就要把所犯的罪除淨。通過能洗淨所有罪的上帝的恩惠,即浸禮制度使罪得赦,邁出救援的第一步。 因此,上帝的教會按著再臨基督安商洪的教導在實行浸禮。
浸禮的由來
上帝約定了以彌賽亞降臨這地上之前,會先派遣預備道路的先知以利亞。以利亞來臨的第一個使命是證明彌賽亞,但同時也要鋪平彌賽亞的道路。
賽40章3節『有人聲喊著說:“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,在沙漠地修平我們上帝的道。”』
領受以利亞的使命被差遣的浸禮約翰,向著不遵行上帝的真理,被外在和假冒僞善的信仰束縛的以色列百姓,大聲呼喊見證了悔改的消息。
太3章7-9節 『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(浸),就對他們說:“毒蛇的種類!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?你們要結出果子來,與悔改的心相稱。不要自己心裏說:‘有亞伯拉罕爲我們的祖宗。’我告訴你們:上帝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。”』
可1章4-5節 『照這話,約翰來了,在曠野施洗,傳悔改的洗(浸)禮,使罪得赦。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裏,承認他們的罪,在約旦河裏受他的洗(浸)。』
約翰施浸禮不是自己的想法,而是差遣他的上帝指示的規例。
上帝通過浸禮立下了使罪得赦的原理,其實是爲了救援我們而制定的上帝義的法度之一(參考:約1章33節)。所以,爲了把浸禮立爲神聖的律例,耶稣親自到約翰那裏領受浸禮做了榜樣。
太3章14-15節 『約翰想要攔住他,說:“我當受你的洗(浸),你反倒上我這裏來嗎?”耶稣回答說:“你暫且許我,因爲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。”』
太21章32節 『因爲約翰遵著義路到你們這裏來,你們卻不信他。』
以義之道賜予的浸禮,不是只爲證明耶稣而執行的一面性律例,耶稣也親自施浸告知這是新約的法度,以榜樣詳細地告訴了用水施浸的方法。(參考:太4章16節)
約3章22-23節 『這事以後,耶稣和門徒到了猶太地,在那裏居住施洗(浸)。』
浸禮儀式的時期
浸禮是使罪得赦,領受上帝恩惠的第一步,用人生來比喻的話,可以說是嬰兒從母胎中出生的時期。
人的肉身也有成長的過程,從媽媽的肚子中出生後一樣一樣學習世上的道理長大成人,同樣我們的靈魂也通過浸禮儀式脫去罪和汙穢領受新生命,作爲上帝的兒女學習上帝的法則和天上的道理。
弗1章7-9節 『我們藉這愛子的血,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,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。這恩典是上帝用諸般智慧聰明,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。都是照他自己所定的美意,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。』
若罪不得赦就得不到領悟上帝的智慧。因此,了解上帝之後再受浸禮的主張,是悖逆上帝設立的順序的行爲。有相信上帝的心時應首先受浸禮,然後通過信仰生活向著上帝的性情變化,這才是正確的順序。
聖經記錄了很多領悟耶稣後立即受浸,從而參與上帝之義的例子。
埃塞俄比亞女王幹大基手下總管銀庫的太監,聽到腓利見證聖經中記錄的基督後,在路旁立即領受了浸禮(徒8章27-38節)。還有,叫做“呂底亞”的賣紫色布匹的婦人,也在聽了使徒們的傳道後,立即和全家都受了浸禮(徒16章13-15節)。不止這些,還有看守保羅和西拉獄門的禁卒也在領悟了耶稣後,立即和屬乎他的人受了浸禮,開始相信耶稣(徒16章25-33節)。
這樣看來浸禮是爲了相信上帝走出的信仰的第一步,意味著靈的孩子的出生。並且,浸禮是從現在起悔改過去,決心從此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,讓上帝在審判台前給予認證的與上帝的約定。
假設,有的教會主張進入信仰的完成階段才可以受浸禮,讓在“6個月或1年的學習後受浸禮”。那麽,還沒有得到上帝的約定,在學習期間因事故死亡的話,站上審判台的靈魂要向誰訴苦呢?
浸禮和重生
世上所有的人因爲罪處于必死的境地。因此,若不重生,就不能脫離死亡的泥潭。因爲天國是以罪人的身體不能進去的地方。雖然肉身做了必死的死亡的奴仆,只要通過浸禮使靈魂重生就能進入永遠的天國。
約3章3-5節 『耶稣回答說:“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上帝的國。”尼哥底母說:“人已經老了,如何能重生呢?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?”耶稣說:“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,就不能進上帝的國。”』
爲了得到重生的恩惠,罪的身體要以死來付出罪的代價,再重新出生才行。爲了告知這個原理,耶稣流血以死付出罪的代價後複活重生了。
換句話說,就像耶稣在十字架上迎來死亡一樣,要以浸禮舉行葬禮使罪的身體死去,像耶稣複活一樣,通過浸禮洗除罪的人可以稱義,在基督的恩典下重生。
彼前3章21節 『這水所表明的洗(浸)禮,現在藉著耶稣基督複活也拯救你們,這洗(浸)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汙穢,只求在上帝面前有無虧的良心。』
羅6章3-11節 『豈不知我們這受洗(浸)歸入基督耶稣的人,是受洗(浸)歸入他的死嗎?所以我們藉著洗(浸)禮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複活一樣。…這樣,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,向上帝在基督耶稣裏,卻當自己是活的。』
通過浸禮儀式用水洗身,不是單純的形式或低檔的行爲,而是使因罪被汙穢的我們的靈魂重新蘇醒的神聖的儀式。
生命冊上錄名
耶稣說若不以水和聖靈重生,絕不能進上帝之國,重生的意思是兩次出生,即以肉身出生和以聖靈出生(參考:約3章1-8節)。以肉身出生時,要在世上的戶口簿上登記,以聖靈出生時也要在天上的生命冊上錄名。所以,一受浸禮名字就會立即錄在教會的生命冊上,同時那個名字也會錄在天上的生命冊上。
太16章19節 『我要把天國的鑰匙賜給你,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,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』
這是在地上的生命冊上錄名的話,在天上的生命冊上也會被錄名的話語。並且使徒保羅說:
林前4章15節 『因我在基督耶稣裏用福音生了你們。』
腓3章20節『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。』
腓4章3節『因爲他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,還有革利免,並其余和我一同作工的,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。』
耶稣說,
路10章20節 『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,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。』
詩69章27-28節 『願你在他們的罪上加罪,不容他們在你面前稱義,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,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。』
無論怎樣努力地信了上帝,名字若沒有記錄在天上生命冊上,就不能進天國。看記錄:
啓20章15節 『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裏。』
啓21章27節 『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,總不得進那城;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。』
賽4章3-4節 『那時,剩在錫安、留在耶路撒冷的,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、在生命冊上記名的,必稱爲聖。』
但12章1節『那時,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,並且有大艱難,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,沒有這樣的。你本國的民中,凡名錄在冊上的,必得拯救。』
還有詩篇記者大衛記錄的:
詩69章27-28節 『願你在他們的罪上加罪,不容他們在你面前稱義,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,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。』
即使名字記在了生命冊上,如果犯了不能饒恕的罪,名字還會從生命冊上被塗抹。
記錄:
啓3章5-6節 『凡得勝的,必這樣穿白衣,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,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衆使者面前認他的名。』
我們受浸禮的目的是爲了讓我們的罪得饒恕,像複活的耶稣那樣得到新生命的複活,從而把我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的生命冊上。若不受浸禮就不能遵守逾越節,不遵守逾越節就不能把名字記在生命冊上。並且只有遵守逾越節才能越過災殃進入永遠的天國。